扩大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秘密武器——分案申请

发表时间: 2024-01-10 09:51:55 发布者:环氧类

  “本文将对分案申请的法律规定、分案申请价值和作用、分案申请的条件和要求及需要注意的几点进行介绍。”

  分案申请是一个专利申请的规则,分案申请在有效扩大保护范围以及实现专利权人专利战略意图方面具备极其重大作用,本文介绍分案申请的法律规定、分案申请价值和作用、分案申请的条件和要求及需要注意的几点,通过这一些介绍,希望发明人和代理师可以越来越好的了解分案申请并有效运用。

  分案申请案例分享:某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8日提出一项发明申请:CN4.0 《一种增强环保硅藻泥涂料的制备方法》;该申请于2018年7月18日收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该申请人于2018年8月2日基于该申请的说明书,又提出了2件分案申请:1、CN8.4 一种增强环保硅藻泥涂料的制备工艺 2、CN7.4 一种用于增强环保的硅藻泥涂料的制备方法;经国家专利局实质审查,上述两件分案申请分别于2020年6月3日和2020年7月6日收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这是一个典型的主动分案申请,我们的角度来看下中国专利申请中的分案申请现状,从下图能够准确的看出,邱则有是中国申请人中申请分案申请最多的申请人,排名第八的是华为公司,其他的均为国外公司在中国的申请,国外公司为何对分案申请如此钟情,分案申请的法律规定是啥,有何价值和作用,分案申请如何做,有哪些注意问题,我们逐一解读。

  法律规定:我国《专利法细则》四十二条规定,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的,申请的人能自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

  这是专利法细则的规定:分案申请将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分案提出专利的申请。当专利局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申请单一性的原则时,就会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将其申请分案。

  被动分案:原始申请中含有两项或以上发明,这两个发明的主要技术特征明显不同,因此不能在一个专利中获得保护,需要分案申请进行保护,例如原始申请是一个发酵乳饮料方法发明,但申请方案中含有一个罐装设备,此罐装设备的技术特征和发酵乳饮料方法没有共同特征,因此就需要提出分案申请;通常此类申请是在审查员提醒或后期自行提出的分案申请。

  主动申请:原始专利申请中只有一项发明,但由于专利授权或驳回导致权利要求没有正真获得保护,因此通过提出和原始申请同样主题但权利要求范围有所调整的发明创造,这类发明不会存在专利法细则所言的单一性问题,发明人主要是为了获得合适权利要求保护的发明专利而提出分案申请。

  1、分案申请享有原申请(第一次提出的申请,即母案)的申请日:如果原申请有优先权要求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的优先权日。这样做才能够与原始申请一样中间阶段公开文献的影响。

  2、增加专利保护范围:分案申请能重新构置权利要求,因此具有增加授权文本中没有内容的作用,从而能够将原说明书或原始权利要求被否决的部分再购置进入权利要求书,争取更大范围授权保护。

  3、增大授权率:即可在驳回复审阶段删除一些不利于专利审查的部分,以此来实现了授权率的提高;或者可解决发明创造存在单一性缺陷的问题。

  4、增加公平审查机会:分案申请一般会安排不同审查员重新审查,从而有机会消除部分专利审查员偏见问题,由于专利审查是采取随机派件的方式分配审查员的,分案申请就等于有机会“更换”了审查员。

  5、利于专利布局“保密”:申请人如果前期把一个系列专利“打包”进行申请、并在适当的时候再进行分案申请,最直接的效果就应该迷惑竞争对手。

  A分案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分案申请的发明人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2、分案申请应当以原申请(第一次提出的申请)为基础提出;3、原申请尚未取得授权,处于专利申请有效期间或者驳回复审有限期内;4、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或在申请阶段提出。

  B 申请要求1、提出分案申请的,可以保留原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允许超出原申请公开的范围。2、分案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当写明原申请的申请号与申请日。在提出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3、对于已提过分案申请,申请人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在原申请的申请号后的括号内填写该分案申请的申请号。4、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5、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申请人,不相同的,应当提交权利转移证明材料。6、分案申请除应当提交申请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原申请的申请文件副本以及原申请中与本分案申请有关的别的文件副本,如优先权文件副本。

  专利分案申请的需要注意的几点:1、提出分案申请时应该在专利请求书的该栏中予以声明。2.提出分案申请的应当在本栏内填明原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原申请的申请日即为分案申请的申请日。对于已提出过分案申请,申请人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填写所对应的分案申请号。如果原申请是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则申请人还应当在所填写的原申请的中国申请号后加一括号,并在该括号内注明该国际申请号。3、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如果超出后又不愿删去的,分案申请将会被驳回。4、分案申请的各种法定期限,例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都是从原申请日起算。如果原申请是享有优先权的,则实审请求期限应从优先权日起计算。对于已经届满或者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期限届满日不足两个月的各种期限,申请的人能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办各种手续。期满未补办的,该分案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分案申请还应当按照一件新申请的要求,缴纳申请费并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缴纳已经到期的各种费用,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的实审费。5、再次分案申请:分案在特定条件下能再一次分案,该特定条件包括:首次分案的母案处于可分案的状态;首次分案申请收到审查员发出的指明了单一性缺陷的审查意见或者分案通知书。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专利审查指南》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细则》201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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